作者:林冠廷(OCF Lab)
我們的創作受到著作權法保護,那麼歌手賴以為生的好歌喉呢?「聲音」的模仿算是侵犯著作權嗎?
曾締造無數排行榜紀錄的美國長青饒舌歌手 Jay-Z 就遇到這個難題。憑著一句「我來自帝國之州」紅遍大街小巷的 Jay-Z,曾為 Rihanna 在〈Umbrella〉獻聲,更曾霸佔《告示牌》單曲排行榜首位超過 30 週。雖然作品繁多,但他完全料不到,自己的聲音會出現在 4 月 24 日一部發布於 YouTube、朗誦莎士比亞「to be, or not to be」的經典段落的影片之中。Jay-Z 從未參與這部影片的錄製,那麼聲音是哪裡來的呢?
答案是 AI 深度合成(deepfake),透過電腦模擬出 Jay-Z 的聲線。
很快地,這位歌手的法務團隊就要求 YouTube 下架影片。但根據《富比世》報導,一兩天後,影片就恢復上架,因為美國的著作權規定根本沒有「人聲」的範疇。利用 AI 合成的影片,到底該不該禁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