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林冠廷 (OCF Lab)

每逢臺灣大選,不僅國內公民需要舟車勞頓趕回戶籍地,就連遠在國外的僑胞們也得風塵僕僕的返鄉,才能投下神聖的一票。電子科技業發達的臺灣,為何遲遲無法走向投票電子化?臺大校園內施行六年卻受挫不斷的電子頭票,為何以退場作結?美國對於電子投票的爭議是什麼?

圖片來源:Photo by Mike Lawrence on flickr

六年紛擾不斷,臺大學生會黯然取消電子投票機制

臺灣大學有 3 萬多名學生,每年選出一位新的學生會長,規模有如地方選舉。臺大學生會與臺灣政治生態緊密相接,羅文嘉、范雲、林奕華、黃國昌等人都曾任會長。2014 年起,負責選舉業務的臺大學生會選委會,正式開始實施電子投票,試圖在學生組織有限的預算下節省人力、增加效率。

臺大第一次電子投票的流程與現行臺灣選舉相比,在無紙化之外差異不大。投票人要向選務人員出示學生證,確認學籍身份無誤後,另一名選務人員則會根據所屬之學院,將 10 位數授權碼交給學生。

授權碼有如紙本選票,選舉人進入圈票區後,使用選委會的平板電腦輸入授權碼,平板就會依照各學院的學生代表候選人名單,顯示相應的選票。在臺大,投票人從頭到尾都不需接觸紙張。平板會在投票完後通知選務人員,避免學生領了授權碼卻不投票。

整個電子投票的流程似乎設計完善,但實施的六年來,卻四次出現連線故障、學生證驗證失敗等技術困難。開發系統的學生成為箭靶,砲火四射的臺大學生屢屢質疑選舉不公,包括選票數量有誤差一人有機會投多張票,學生代表更在 2019 年 10 月宣布廢除電子投票規定,宣告新科技的終結。

美國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政治系助理教授王宏恩在臉書表示:「我一向鼓勵學生會選舉作為民主的實驗室,但是這些最聰明的學生們仍搞不定這個規模的電子投票」。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碩士生姜柏任,於就讀臺大期間曾擔任選委會委員,並推動電子投票。他認為臺大學生會「要做就要投注資源做全套」,將網路基礎設備、投票系統等軟硬體整合完善之後,才能將不可預期的錯誤降到最低。

容易被駭?電子投票在美國遭指不安全

電子投票除了極度仰賴穩定的系統,還有更大的問題:安全性與信任。《MIT 科技評論》在一篇文章中引用紐約大學布倫南司法中心(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)的研究報告,警告 2020 年至少八個州使用無紙化投票的 1600 萬選民,將暴露在風險之中。

作為全世界最受矚目的選舉,美國總統大選由各州負責,對於安全的規範也不同。民主黨參議員懷登(Ron Wyden)批評,「販賣無紙化投票機,就像是販賣沒有煞車的汽車——可以導致嚴重錯誤。」他認為實體紙張才可以抵擋駭客入侵。

投票技術公司 ES&E 的發言人格蘭傑(Katina Granger)也表示:「使用實體紙張紀錄,可為所有管轄區提供統計上有效的選舉審計平臺。」但懷登推動強制紙張投票的法案,遭到參議院共和黨領袖、川普政府運輸部長趙小蘭之夫麥康諾(Mitch McConnell)封鎖。《MIT科技評論》認為,保留紙張的好處在於事後審計可以有憑有據。而且,電子投票目前還是暴露在駭客入侵、外國干擾的陰影之中。

由於美國獨特的大選制度,將近50個州施行「贏者全拿」,也就是該州如果有較多選票投給某政黨候選人,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將全數算給占多數的總統候選人,不管當初投票選民是否選了該黨。因為這個特殊規則,在兩方候選人勢均力敵的州,如果駭客入侵了選舉系統,只要操控少量的票,就會對全國選情造成嚴重影響。政治立場愈來愈模糊的德州,就是其中一個例子。

充滿前景但不穩定的新科技,如何在選舉發揮價值

電子投票或許大小爭議不斷,但姜柏任認為,「科技毋寧是把以前不能講的、假裝看不到的東西拉上檯面」。2000 年布希與高爾的總統選戰中,戳卡式的紙本選票有些沒戳準,有些戳一半,成為選後重新計票的關鍵

「這些在紙本⋯⋯時代都被蓋在檯面下,我們看到各投票所的數字,就感到安心了。但這些實質的認定其實每次數都可能不一樣,不同的地方選委會計票出不同的成果」,姜柏任表示。因此他說,重點還是在於社會的信任。

洛杉磯新上路的投票系統,就是在爭取民眾信心的同時,融合紙本與數位的嘗試。新的系統中,選民在平板電腦上使用清晰的介面作答,接著機器會印出紙本選票,讓選民進行二次確認。新的投票機可以提供 16 種語言,方便更多選民投票,但卻保有紙本的安心感,也有助後續監察。更重要的是,洛杉磯把民眾的需求加入系統設計考量。實地觀察新投票系統的姜柏任就說,「洛杉磯就有做測試、意見收集、然後在區域投票中心開公聽會等等,慢慢琢磨怎麼設計。」

投票作為民意政治的重要機制之一,整體的流程設計自然需要符合最高標準。電子投票並非完全不可行,但要如何設計、凝聚共識,則需要大量公民參與,以及良好的技術人才。如果我們要擺脫純紙本投票的缺點,無論電子投票的往例好壞,都是臺灣接下來發展的重要關鍵。


參考資料:


本文章授權條款為以下:
文章發佈 48 小時內,採創用 CC BY-NC-ND (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) 3.0 台灣。
文章發佈 48 小時後,採創用 CC BY (姓名標示) 3.0 台灣。

※本文章為 OCF Lab 與《天下》雜誌合作的專欄:駭!公民,同步刊載於《天下》雜誌網站,標題和前言與《天下》刊出版本略有不同。

發表迴響

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:

WordPress.com 標誌

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.com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Facebook照片

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連結到 %s

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.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.